电动自行车骑行时规范佩戴合格头盔,自5月1日起将成为法律强制要求。4月28日下午,北京公安交管局联合首都精神文明办等部门举办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权威专家现场为市民进行了关键内容解读。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队民警王福磊明确解释了三种属于“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一是未在头部佩戴乘员头盔(含随车携带但未佩戴),或未系紧系带、佩戴不牢固的;二是佩戴的头盔发生过较大撞击事故,已明显不具备保护性能的;三是佩戴的头盔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45条,违法者将面临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魏镇胜提醒,真正的法律风险远不止罚款。自5月1日起,不戴头盔不仅违法,更可能在事故损害赔偿中使骑乘人承担不利后果。即使事故责任在对方,但因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造成损害后果扩大的部分,法院可能不会判令事故责任方承担,需由骑乘人自行负责。
关于头盔的保护作用,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主任韩鹏达给出数据:电动自行车致死事故中,70%至80%的致命伤源于颅脑损伤。不戴头盔时,致命伤害风险是戴头盔者的3倍以上;正确佩戴头盔则能降低60%至70%的头部重伤和死亡风险。他强调,低速度不等于低风险,即使时速仅15公里的碰撞也可能造成严重颅脑损伤,并提醒市民摒弃“就骑一小段路”等侥幸心理。
对于如何选购合格头盔,北京城安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检中心检验室主任许超现场传授了“五步法”:一看认证,认准执行标准GB 811-2022和CCC标志;二辨标识,选择A类或B类头盔;三查结构,重点检查壳体、缓冲层和佩戴装置;四试佩戴,系带以能插入一根手指为宜;五保安全,锁扣须能在30秒内徒手打开。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还将明确规定骑行时不得浏览手机,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装等行为。交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宣传,并联合多部门加强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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